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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第14次常务会议
 

        呼尔查主持 研究《包头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送审稿)》并听取上半年环保工作汇报

       8月12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呼尔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包头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送审稿)》,并听取了上半年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廉素,市委常委、副市长程刚,副市长冀学斌、李逢春、张继平、李秉荣、牛俊雁,市政府秘书长张国忠参加会议。

  呼尔查在听取市规划局关于《包头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送审稿)》的汇报后指出,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城乡规划,对于统筹城乡布局,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确保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多年来,高水平、高品位的城乡规划对促进我市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市在全国的知名度、影响力都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市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结合实际,继续坚持做好“规划”这个品牌,进一步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呼尔查强调,面对新形势,我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吸取、借鉴全国各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经验,积极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创新,力争使新制定的《包头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更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符合包头未来发展的需要,更便于实施。同时,全市各地区在执行《包头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过程中,要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结合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实施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建立覆盖全市所有城乡的规划,做到依法规划、有法必依。要充分调动各级党委、政府认真执行《包头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的积极性,明晰责、权、利,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在听取上半年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后,呼尔查指出,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我市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强调的“三个转变”,即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环境保护、经济增长并重,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做到不欠新账,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从主要利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利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保护问题。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真抓实干,限期整改,确保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要强化治污设施在线监测手段,做到监测到位、有效、及时。要下大力气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坚决关停取缔高污染的企业,最大限度地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

  呼尔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查找环境安全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防范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要进一步加大环保综合治理力度,在依法治理上下功夫,严查重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从责任分解、考核、追究三个环节落实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繁荣、人民生活环境改善优化作贡献。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坚定不移地做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新包头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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