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五五普法”规划中,始终把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施依法治市基本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平安包头”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团市委联合市教育局、综治办、预防办、举办“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和青少年成长成才需要,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着力培养青少年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二、竞赛时间
2009年 5月20日— 6月10日
三、竞赛内容
涉及内容主要有:《宪法》、《刑法》、《民法》和国家基本法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就业促进法》、《环境保护法》、《义务教育法》
四、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活动的参赛对象为全市广大青少年,主要是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以团组织和学校为单位组织参赛。
六、活动程序
(1)组织发动阶段。从2009年5月20日-6月27日,主办单位联合发出活动通知,各直属团委、市教育局要作好发动和宣传工作,使广大青少年和中小学生了解这项活动,积极参与到活动之中。
(2)组织答题阶段:各直属团委按照要求,组织基层团组织、学校答题,并将答题卡于5月30日送到团市委权益部。
(3)集中评奖表彰阶段。团市委将请有关工作人员判题,根据判题结果,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100名,优秀组织奖20个,并颁发证书和奖品。 |